一、产品介绍
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交易业务是指我行以上金所金融类会员的业务代理资格,为法人客户提供进入金交所交易的渠道,进行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交易、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并代理客户进行资金清算,合约买卖、延期交割、持仓风险监控、保证金管理以及贵金属现货库存管理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根据交易主体类型的不同,该业务适用的客户分为一般法人客户和特殊单位客户。其中,一般法人客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和机构,主要适用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及其关联企业,以及属于贵金属产业链、有融资或融金需求的客户;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按产品分户管理的客户,具有黄金市场参与的需求。
三、产品特点及优势
1、为贵金属产业链法人客户在贵金属原料环节提供了丰富便捷的贵金属交易、交割、套期保值等专业服务,还可以与我行黄金租赁业务组合为客户提供贵金属融资业务服务;
2、我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交易系统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客户可以通过登录我行网银自主进行贵金属交易,交割等功能,大幅提高了代理交易的便捷性、安全性以及稳定性。
四、所需资料与操作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机构客户开户登记表》;
2、客户基础资料和税务资料;
3、委托人指定专人作为其交易指令下达人或资金调拨人的,必须由委托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4、年度用金量承诺函;
5、 发票接收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资料;
6、《下游客户名单及销售信息表》;
7、《业务规则》;
8、《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 ;
9、《风险揭示书》;
10、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操作流程
1、客户需在我行开立一般银行账号,并申请办理客户网银功能;
2、客户需提交上海黄金交所代理法人开户所需资料:
3、开户申请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批准后,客户登陆网银,选择代理法人贵金属交易;
4、客户进入网银端代理法人贵金属交易——账户管理功能,选择开户功能,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开户信息,缴纳开户保证金。
5、开户完成后,客户自行入金,开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