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函是指民生银行作为担保人接受境内客户的书面申请,向境内受益人出具,同意在被担保人未履行其与受益人基础交易项下的责任或义务,或收到受益人满足相符交单要求的付款请求时,以保函规定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常见的保函类型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留置金保函、诉讼保函、仓单保函、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等。
客户可以通过网银等自助渠道向民生银行申请开立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具有出函速度快、操作简便、种类丰富、可验真伪等核心优势,并支持授信及保证金形式开立。
客户通过网银等自助渠道或线下递交申请材料发起国内保函业务申请,经民生银行相应业务流程完成审批后,由系统加盖“保函业务专用章”防伪电子章,生成纸质保函正本一份;或者保函以电子数据等电子形式开立,由系统调用电子签名完成保函签发,通过系统直连等方式传递至受益人系统或受益人指定的接收系统。
客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验国内保函真伪:
1、通过“民生银行”手机APP“扫一扫”扫描保函上方的二维码;
2、在民生银行官网(http://www.cmbc.com.cn)“便捷查询-保函业务查询”录入保函要素。
国内保函的签发机构限于民生银行总行及经民生银行总行授权的分行。有权签发国内保函的一级分行为:北京分行、上海分行、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武汉分行、大连分行、杭州分行、南京分行、太原分行、石家庄分行、重庆分行、西安分行、福州分行、济南分行、宁波分行、成都分行、天津分行、昆明分行、泉州分行、苏州分行、青岛分行、温州分行、厦门分行、汕头分行、郑州分行、长沙分行、长春分行、合肥分行、南昌分行、南宁分行、呼和浩特分行、沈阳分行、贵阳分行、海口分行、拉萨分行、哈尔滨分行、上海自贸区分行、兰州分行、乌鲁木齐分行、银川分行、西宁分行。
上述经授权分行以外的分行、支行可以受理国内保函业务,但无权以其自身名义对外签发。
民生银行国内保函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与维修保函、付款保函、留置金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借款保函等”,具体请见‘国内保函标准格式’。客户可以选择民生银行国内保函标准文本格式申请开立保函,也可以使用其他保函格式,具体保函内容以民生银行实际开立为准。